6月6日,十二届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20次集体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高质量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市委书记陈敏尔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喻云林出席。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参加。
会上,市委副书记陈辐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桂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王庭凯,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周德睿作交流发言。
陈敏尔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把党的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位置,不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推动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为我们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把握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是我市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的重要保证,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市党员干部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用铁的纪律凝聚铁的意志、锤炼铁的作风、锻造铁的队伍,形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强大合力。
陈敏尔强调,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应尽义务和庄严责任、作为第一位的要求,自觉尊崇党章、经常重温党章、模范践行党章、忠诚捍卫党章。严明政治纪律,始终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切实把“两个确立”的政治成果转化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严明组织纪律,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自觉执行组织决定、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增强组织纪律性。落实党内法规制度,进一步把制度的笼子扎细扎密扎牢,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一严到底,准确规范运用“四种形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坚持经常性纪律教育与集中性纪律教育相结合、正向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推动各级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陈敏尔强调,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贯彻到党纪学习教育中去,进一步在“实”字上下功夫,推动党的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深学深用,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理解掌握,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推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入脑入心,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统筹推动力度,确保真抓实学、学有质量、学出实效。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党纪学习教育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同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防止“两张皮”。
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